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9/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22

刊登日期:

2022.7.18

版數:

1049-1050

  • 在澳門旅遊學院開設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學士後文憑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9/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旅遊學院開設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學士後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學士後文憑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旅遊科技。

    二、課程一般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符合入學規定的其他條件者,可報讀本課程。

    六、取得文憑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

    附件二

    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學士後文憑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旅遊科技入門 必修 30 2
    科技考察 " 15 1
     
    學生須修讀下列五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15學分:
    數據分析及視覺化 選修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智慧物聯網與機器人技術 " 45 3
    地理資訊系統 " 45 3
    智慧營銷 " 45 3
    環保科技與可持續發展 " 45 3
    智慧目的地與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學生須修讀下列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財務與會計 選修 45 3
    大數據分析 " 45 3
    酒店旅遊新興科技專題研究 " 45 3
    總學分 21

     

    法規:

    第4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22

    刊登日期:

    2022.7.18

    版數:

    1050-1052

    • 在澳門旅遊學院開設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理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澳門旅遊學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旅遊學院開設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旅遊科技。

    二、課程一般期限:兩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豁免修讀條件:完成澳門旅遊學院學士後文憑課程並入讀本課程者,經學院學術與教學機關批准,可獲豁免修讀相同教學內容的學科單元/科目。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三)如學生在本課程的授課部分成績及格,但其論文不在規定期限內獲通過,則只可取得學士後文憑。

    附件二

    酒店及旅遊智慧科技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旅遊科技入門 必修 30 2
    科技考察 " 15 1
    數據分析及視覺化 "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智慧物聯網與機器人技術 " 45 3
    地理資訊系統 " 45 3
    智慧營銷 " 45 3
    環保科技與可持續發展 " 45 3
    智慧目的地與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論文 " 6
     
    學生須修讀下列一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財務與會計 選修 45 3
    大數據分析 " 45 3
    酒店旅遊新興科技專題研究 " 45 3
    總學分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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