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5/2022號行政法規:
第6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刊登了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5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6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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