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許可“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JM Resorts,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上葡京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四個兌換櫃檯。
“澳娛綜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僅可在兌換櫃檯進行以下交易:
(一)買賣外地的法定流通紙幣及硬幣;
(二)購買旅行支票。
經營本行政命令所許可業務的特別條款由澳門金融管理局訂定。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