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澳門籍流動漁船的檢驗工作合作協議》。
- 關於行使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權利的地點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
第4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設立澳門理工學院獨立學術單位——北京大學醫學部——澳門理工學院護理書院。
附註: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刊登了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零時起,未被第24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以及按第4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7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可以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須持有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方可入境。
刊登日期: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