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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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4/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澳門籍流動漁船的檢驗工作合作協議》。
第9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行使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權利的地點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刊登了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3/2021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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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9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