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0/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5/2020

刊登日期:

2020.11.9

版數:

5060-5061

  • 批准終止附於第96/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所指業務。
相關法規 :
  • 第7/2002號行政法規 - 訂立從事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業務的制度。
  • 第96/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許可廣星傳訊有限公司在不具備本身的公共電信網絡及頻率的情況下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
  • 第49/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將批准廣星傳訊有限公司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續期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
  • 第31/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將批准廣星傳訊有限公司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由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起續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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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流動電信服務 - 郵電局 - 公共電信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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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機構 :
  • 廣星傳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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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0/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按照第7/2002號行政法規《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第十六條發出的附於第96/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第六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應廣星傳訊有限公司的申請,批准終止附於第96/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所指業務。

    二、廢止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羅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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