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5/2020

刊登日期:

2020.8.31

版數:

4734-4740

  •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 第7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城市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0/2021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7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藝術學。

    二、專業範疇:

    (一)環境設計;

    (二)工業設計;

    (三)城市與景觀設計。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4學分。

    附件二

    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中國語言與文化

    必修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45

    3

    大學英語I

    "

    45

    3

    大學英語II

    "

    45

    3

    設計概論

    "

    45

    3

    設計素描

    "

    45

    3

    色彩學

    "

    45

    3

    二維設計基礎

    "

    45

    3

    設計速寫

    "

    45

    3

    三維設計基礎

    "

    45

    3

    電腦輔助設計I

    "

    45

    3

    攝影

    "

    45

    3

    第二學年

    大學英語III

    必修

    45

    3

    大學英語IV

    "

    45

    3

    基礎圖學與CAD

    "

    45

    3

    設計表達

    "

    45

    3

    模型製作

    "

    45

    3

    基礎造型

    "

    45

    3

    平面設計

    "

    45

    3

    材料與工藝

    "

    45

    3

    空間視覺設計

    "

    45

    3

    人機工程學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三學年

    八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360

    24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四學年

    整合創新設計

    必修

    45

    3

    設計實習

    "

    240

    3

    兩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

    "

    225

    15

    第一至第四學年

    表四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135

    9

    第三至第四學年

    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設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135

    9

    * 學生須修讀大學所指定其他學術單位所設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環境設計

    第二學年

    環境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空間設計

    "

    45

    3

    室內設計I

    "

    45

    3

    建築與室內設計簡史

    "

    45

    3

    建築技術基礎

    "

    45

    3

    場地設計

    "

    45

    3

    展示設計

    "

    45

    3

    室內設計II

    "

    45

    3

    第四學年

    園林設計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環境設計)

    "

    180

    12

    工業設計

    第二學年

    產品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產品製作工藝

    "

    45

    3

    工業設計史

    "

    45

    3

    產品設計

    "

    45

    3

    用戶研究

    "

    45

    3

    珠寶設計

    "

    45

    3

    城市公共設施設計

    "

    45

    3

    服務設計

    "

    45

    3

    第四學年

    品牌策劃與管理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工業設計)

    "

    180

    12

    城市與景觀設計

    第二學年

    城市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建築設計與城市規劃原理

    "

    45

    3

    景觀設計

    "

    45

    3

    城市發展簡史

    "

    45

    3

    建築與規劃設計基礎

    "

    45

    3

    城市綠化設計

    "

    45

    3

    城市道路設計

    "

    45

    3

    城市設計I

    "

    45

    3

    第四學年

    城市設計II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城市與景觀設計)

    "

    180

    12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國畫藝術

    選修

    45

    3

    版畫藝術

    "

    45

    3

    陶瓷藝術

    "

    45

    3

    纖維藝術

    "

    45

    3

    設計思維

    "

    45

    3

    設計心理學

    "

    45

    3

    經典設計作品解析

    "

    45

    3

    中外藝術史

    "

    45

    3

    包裝設計

    "

    45

    3

    文化考察與設計

    "

    45

    3

    首飾藝術設計

    "

    45

    3

    設計知識產權

    "

    45

    3

    設計管理

    "

    45

    3

    設計動畫演示

    "

    45

    3

    城市設計

    "

    45

    3

    公共藝術

    "

    45

    3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跨文化溝通範疇

    粵語與嶺南文化

    選修

    45

    3

    葡語與葡語文化

    "

    45

    3

    演說技巧

    "

    45

    3

    西方文學概論

    "

    45

    3

    跨文化溝通專題

    "

    45

    3

    科技展望範疇

    資訊技術導論

    選修

    45

    3

    物聯網技術基礎

    "

    45

    3

    電腦網路導論

    "

    45

    3

    大數據決策與思維

    "

    45

    3

    程式設計導論

    "

    45

    3

    科學與技術專題

    "

    45

    3

    國際理解範疇

    西方文化概論

    選修

    45

    3

    澳門史:東西文化的匯聚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澳門與世界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中國與世界

    "

    45

    3

    藝術修養範疇

    美術鑒賞與實踐

    選修

    45

    3

    中國音樂鑒賞

    "

    45

    3

    表演藝術入門

    "

    45

    3

    影視賞析

    "

    45

    3

    藝術修養專題

    "

    45

    3

    人文反思範疇

    中西哲學比較

    選修

    45

    3

    史學名著選讀

    "

    45

    3

    博雅經典導讀

    "

    45

    3

    服務與體驗

    "

    45

    3

    人文反思專題

    "

    45

    3

    註:學生須從表四其中三個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共三門學科單元/科目(每一範疇一門),以取得9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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