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2/202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3/2020

刊登日期:

2020.8.17

版數:

4589

  • 設立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
相關法規 :
  • 第4/2003號法律 - 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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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海關 - 治安警察局 - 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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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202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第4/2003號法律《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的一般原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一、設立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

    二、出入境事務站可每天二十四小時運作。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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