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二)項,以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作出如下決議: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就《201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所編製的第5/VI/2020號意見書。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通過。
命令公佈。
立法會主席 高開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