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4/202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8/2020

刊登日期:

2020.5.4

版數:

4219-4220

  • 法官的任命。
相關法規 :
  • 第10/1999號法律 - 通過《司法官通則》。
  •  
    相關類別 :
  •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 中級法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202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及(九)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10/1999號法律《司法官通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法官的任命

    一、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外籍法官Rui Carlos dos Santos Pereira Ribeiro(李宏信),以合同聘任方式出任中級法院法官,為期兩年。

    二、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第一審法院外籍法官Jerónimo Alberto Gonçalves Santos(羅睿恆),以合同聘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為期兩年。

    第二條

    產生效力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產生效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