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五月五日第15/97/M號法令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許可設立一名為“環球匯款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Transferências Global Limitada”及英文名稱為“Global Remittances Company Limited”的現金速遞公司。
將設立的現金速遞公司應採用經澳門金融管理局核准的章程,並按照法律允許現金速遞公司從事的活動經營業務。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