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5/2020

刊登日期:

2020.2.4

版數:

40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零時零分起採取的特別措施。
相關法規 :
  • 第16/96/M號法令 - 核准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新制度——若干廢止。
  • 第47/98/M號法令 - 核准對特定經濟活動發出行政准照之新制度。
  • 第16/2001號法律 -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 第2/2004號法律 - 傳染病防治法
  • 第3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 第5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8/2013號法律第1/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七)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評估,澳門將面臨新型冠狀病毒社區爆發的危險。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零時零分起採取下列特別措施:

    (一)關閉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條規定並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許可經營博彩活動的場所;*

    * 註:第3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一款: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二)關閉十月二十六日第47/98/M號法令及四月一日第16/96/M號法令規定的電影院、劇院、室內遊樂場、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保齡球場、蒸氣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樂部、“卡拉OK”場所、酒吧、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

    ** 註:第5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一款: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