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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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9/2019號法律

第171/2019號行政命令

第16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7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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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70/2019號行政命令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72/2019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