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第11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3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設計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3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設計。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9學分。

附件二

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創意思維 必修 45 3
設計描繪 " 45 3
視覺構成 " 45 3
文字與資訊設計 " 45 3
圖像與敍事 " 45 3
空間與造型 " 45 3
設計概論 " 45 3
設計與藝術史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45 3
資訊科技 " 45 3
 
第二學年
藝術設計共同體 必修 45 3
影像與媒介表達 " 45 3
多平台出版 " 45 3
生活議題延伸設計 " 45 3
職業先導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A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B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四門載於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 " 180 12
 
第三學年
施工與設施 必修 45 3
設計文化評論 " 45 3
數碼技術輔助設計 " 45 3
全球化與設計實踐 " 45 3
專業實習 " 300 3
兩門載於表二B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四門載於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 " 180 12
 
第四學年
整合設計與概念 必修 45 3
整合設計與實踐 " 45 3
畢業創作I * " 135 3
畢業創作II * " 135 3
設計研究專題 " 45 3
設計項目策劃與管理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B組的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 本學科單元/科目總學時包括10學時的面授,而其餘學時為學生完成畢業創作。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A組
大學體育 選修 45 3
中國文化導讀 " 45 3
澳門歷史與文化 " 45 3
 
B組
名畫故事 選修 45 3
藝術與電影 " 45 3
美學賞析 " 45 3
創業與創新 " 45 3
舞台音樂欣賞 " 45 3
藝術概論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A組
文化創意與設計 選修 45 3
生活空間與文創 " 45 3
廣告及營銷設計 " 45 3
展示及展覽設計 " 45 3
視覺傳達設計 " 45 3
 
B組
互動設計 選修 45 3
影像製作 " 45 3
動態設計 " 45 3
前瞻技術應用 " 45 3
動畫創作 " 45 3
 
C組
可持續設計 選修 45 3
社區設計 " 45 3
使用者體驗設計 " 45 3
實驗設計 " 45 3
環境與視覺設計 " 45 3

** 學生須在第二和第三學年選修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24學分,其中15學分須屬同一組別的學科單元/科目。

葡文版本

第11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藥學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藥學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藥學。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授課部分的學科單元/科目(12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藥學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藥學研究進展 必修 45 3
藥學專題導讀 " 45 3
 
學生須修讀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醫學統計學 選修 45 3
科技文獻檢索與論文寫作 " 45 3
藥理實驗方法 " 45 3
儀器分析 " 45 3
現代生物技術 " 45 3
 
論文 必修

葡文版本

第11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7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國際旅遊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7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附件一

國際旅遊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旅遊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

附件二

國際旅遊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旅遊及酒店業概論 必修 45 3
旅遊地理與環境 " 45 3
旅遊心理學 " 45 3
旅遊經濟學 " 45 3
專業英語III " 60 4
品牌管理 " 45 3
旅行社的運作與管理 " 45 3
管理導論 " 45 3
旅遊及酒店服務管理 " 45 3
會計導論 " 45 3
商務統計 " 45 3
旅遊市場推廣 " 45 3
財務學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旅遊及酒店法規 " 45 3
旅遊目的地管理 " 45 3
會展理論和實務 " 45 3
旅遊研究方法 " 45 3
旅遊業大師講座 " 15 1
實習及報告 " 800 15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會展管理
會展運營與策劃 選修 45 3
會展物流與現場管理 " 45 3
會展市場營銷 " 45 3
會展材料設計與創作 " 45 3
會展節事管理 " 45 3
當代會展業專題講座 " 45 3
會展業專題研究 " 45 3
 
博彩業管理
博彩業入門 選修 45 3
博彩企業運營 " 45 3
博彩社會學及負責任博彩 " 45 3
博彩心理學與賭場行銷 " 45 3
應用博彩場技術 " 45 3
當代博彩業專題講座 " 45 3
博彩業管理專題研究 " 45 3
酒店管理
酒店客房管理實務 選修 45 3
俱樂部管理 " 45 3
餐飲行政管理實務 " 45 3
酒店會議與宴會管理 " 45 3
綜合度假村管理 " 45 3
酒店收益管理 " 45 3
當代酒店業專題講座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研究 " 45 3
 
文化旅遊管理
文化旅遊基礎知識 選修 45 3
博物館、展覽與收藏管理 " 45 3
旅客管理與導覽 " 45 3
文化產業之推廣與發展 " 45 3
文化遺產管理 " 45 3
文化政策與法規 " 45 3
當代文化旅遊專題講座 " 45 3
文化旅遊專題研究 " 45 3
 
智慧旅遊管理
智慧旅遊概論 選修 45 3
智慧旅遊紀元的營銷方法 " 45 3
成功的智慧旅遊策略執行 " 45 3
智慧旅遊科技演進 " 45 3
智慧旅遊系統新體驗 " 45 3
當代智慧旅遊專題講座 " 45 3
智慧旅遊專題研究 " 45 3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
零售管理概論 選修 45 3
中小企業服務業管理 " 45 3
提供優質服務的溝通技巧 " 45 3
服務業危機及衝突管理 " 45 3
零售業的策劃和管理 " 45 3
當代服務業專題講座 " 45 3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專題研究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展管理專題項目(一) 選修 45 3
會展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會展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會展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會展管理專題項目(五) " 15 1
博彩業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博彩業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博彩業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博彩業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博彩業管理專題項目(五) " 15 1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五) " 15 1
文化旅遊專題項目(一) " 45 3
文化旅遊專題項目(二) " 45 3
文化旅遊專題項目(三) " 45 3
文化旅遊專題項目(四) " 30 2
文化旅遊專題項目(五) " 15 1
智慧旅遊專題項目(一) " 45 3
智慧旅遊專題項目(二) " 45 3
智慧旅遊專題項目(三) " 45 3
智慧旅遊專題項目(四) " 30 2
智慧旅遊專題項目(五) " 15 1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服務質素和零售管理專題項目(五) " 15 1
國際旅遊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國際旅遊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國際旅遊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國際旅遊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國際旅遊管理專題項目(五) " 15 1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英文 I 必修 45 3
英文 II " 45 3
專業英語I " 45 3
專業英語II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71學分;

(二)按照下列任一方式修讀本附件表二或表三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1)修讀表二任一範疇內六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8學分,以及修讀表二或表三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2學分;或

(2)修讀表二或表三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四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四)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葡文版本

第11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8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8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酒店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2學分。

附件二

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旅遊及酒店業概論 必修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管理導論 " 45 3
會計導論 " 45 3
餐飲運作 " 45 3
酒店市場推廣及銷售 " 45 3
餐飲服務及實踐 " 90 3
綜合渡假村管理 " 45 3
酒店客房管理與實務 " 45 3
商務統計 " 45 3
酒店財務學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酒店督導實務 " 45 3
酒店客房服務實踐 " 90 3
酒店資訊系統 " 45 3
旅遊研究方法 " 45 3
客戶關係管理 " 45 3
危機管理及酒店法例 " 45 3
酒店管理高級實習及報告 " 800 15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葡萄酒欣賞 選修 15 1
國際禮儀 " 15 1
個人及專業發展 " 15 1
飲料管理及實踐 " 45 3
採購管理入門 " 15 1
菜單設計 " 15 1
談判技巧 " 15 1
酒店大師講座 " 15 1
酒店會議經營 " 45 3
餐飲成本控制 " 45 3
宴會設計與管理 " 45 3
俱樂部管理 "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物業管理 " 45 3
多元文化溝通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研究 " 45 3
培訓規劃 " 45 3
領導及組織行為學 " 45 3
博彩及娛樂管理 " 45 3
酒店收益管理 " 45 3
品牌管理 " 45 3
酒店項目管理 " 45 3
酒店業創新及可持續發展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一)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二)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三) " 45 3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四) " 30 2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五) " 30 2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六) " 30 2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七) " 15 1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八) " 15 1
酒店管理專題項目(九) " 15 1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 I 必修 45 3
英文 II " 45 3
英文 III " 45 3
英文 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2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9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1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三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四)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葡文版本

第12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數字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數字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藝術學。

二、專業範疇:

(一)遊戲設計;

(二)動畫設計。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6學分。

附件二

數字媒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素描基礎與設計 必修 45 3
構成與色彩基礎 " 45 3
藝用動物解剖 " 45 3
攝影 " 45 3
原畫 " 45 3
角色與場景設計 " 60 4
Flash " 45 3
3D Max " 45 3
AE(後期特效) " 45 3
劇本策劃 " 45 3
編程導論 " 45 3
虛擬與擴增實境 " 45 3
交互媒體與多媒體 " 60 4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專業範疇的科目以取得38學分:
遊戲設計
遊戲設計I 必修 75 5
遊戲設計II " 75 5
前沿專題講座 " 60 4
創作項目 " 45 3
交互設計與技術 " 45 3
實習 " 200 6
畢業設計 " 12
 
動畫設計
動畫設計I 必修 75 5
動畫設計II " 75 5
前沿專題講座 " 60 4
創作項目 " 45 3
交互設計與技術 " 45 3
實習 " 200 6
畢業設計 " 12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中外建築史 選修 45 3
電影賞析與評論 " 45 3
數字圖像處理 " 45 3
計算機圖形學及可視化技術 " 45 3
人工智能 " 45 3
藝術學概論 " 45 3
手機遊戲開發 " 45 3
視聽語言 " 45 3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 45 3
英文III " 45 3
英文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6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41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所載已選專業範疇科目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8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三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5學分。

(四)修讀本附件表四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五)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葡文版本

第12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影視製作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影視製作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傳播與媒體研究。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6學分。

附件二

影視製作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電影導論 必修 45 3
影視攝像基礎 " 45 3
世界電影史 " 45 3
中國電影史 " 45 3
視聽語言 " 45 3
影視導演藝術 " 45 3
剪輯與後期 " 45 3
藝人與經紀人 " 45 3
劇本寫作 " 45 3
電影聲音及音樂 " 45 3
影視類型分析 " 45 3
影視製作專題1:紀錄片製作 " 90 6
影視製作專題2:新媒體及短片製作 " 90 6
影視製作專題3:廣告製作 " 90 6
影視製作初級工作坊 " 90 6
影視製作中級工作坊 " 90 6
影視製作高級工作坊 " 90 6
實習 " 200 6
畢業項目 " 10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影像敍事 選修 45 3
受眾分析 " 45 3
影視表演藝術 " 45 3
動畫設計 " 45 3
世界文學選讀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 45 3
英文III " 45 3
英文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6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85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9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三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四)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葡文版本

第12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表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傳播與媒體研究。

二、專業範疇:

(一)影視表演;

(二)舞台表演。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0學分。

附件二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表演概論 必修 45 3
劇本寫作 " 45 3
世界電影史 " 45 3
中國電影史 " 45 3
中西戲劇 " 45 3
角色塑造技巧 " 45 3
藝人與經紀人 " 45 3
電影聲音及音樂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55學分:
影視表演
聲樂I 必修 45 3
聲樂II " 45 3
聲樂III " 45 3
影視臺詞I " 45 3
影視臺詞II " 45 3
影視臺詞III " 45 3
影視表演I " 45 3
影視表演II " 45 3
影視表演III " 45 3
形體I " 45 3
形體II " 45 3
影視人物形象設計 " 45 3
影視表演案例分析 " 45 3
實習 " 200 6
畢業項目 " 10
 
舞台表演
聲樂I 必修 45 3
聲樂II " 45 3
聲樂III " 45 3
戲劇臺詞I " 45 3
戲劇臺詞II " 45 3
戲劇臺詞III " 45 3
舞台表演I " 45 3
舞台表演II " 45 3
舞台表演III " 45 3
舞台形象設計 " 45 3
舞台形體動作 " 45 3
舞台設計 " 45 3
舞台表演案例分析 " 45 3
實習 " 200 6
畢業項目 " 10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世界文學選讀 選修 45 3
受眾分析 " 45 3
影像敍事 " 45 3
視聽語言 " 45 3
影視表演藝術 " 45 3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 I 必修 45 3
英文 II " 45 3
英文 III " 45 3
英文 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4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所載的已選專業範疇科目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55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三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9學分。

(四)修讀本附件表四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五)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葡文版本

第12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英語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英語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語言學——英語。

二、本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英中/中英翻譯;

(二)英語教育(中學)。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

附件二

英語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閱讀I 必修 45 3
英語閱讀II " 45 3
西方文明史 " 45 3
英語口語聽力訓練I " 45 3
英語口語聽力訓練II " 45 3
英語語法概論 " 45 3
英語文法與修辭 " 45 3
英語寫作I " 45 3
英語寫作II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45 3
載於表四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二學年
英語閱讀III 必修 45 3
英語閱讀IV " 45 3
英語口語聽力訓練III " 45 3
英語口語聽力訓練IV " 45 3
英語寫作III " 45 3
英語寫作IV " 45 3
英美文學 " 45 3
西方文學欣賞與批評 " 45 3
語言學導論 " 45 3
基礎翻譯 " 45 3
葡語I " 45 3
葡語II " 45 3
載於表四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90 6
 
第三學年
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465 31
載於表三已選專業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135 9
 
第四學年
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720 22
載於表三已選專業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中/中英翻譯
第三學年
進階英語聽說讀寫I 必修 45 3
進階英語聽說讀寫II " 45 3
英語學術寫作I " 45 3
英中/中英翻譯I " 45 3
英中/中英翻譯II " 45 3
英中/中英交替傳譯I " 45 3
英中/中英交替傳譯II " 45 3
英中/中英同聲傳譯I " 45 3
翻譯理論 " 45 3
跨文化議題 " 45 3
走進職場與見習報告I " 15 1
 
第四學年
翻譯批評 必修 45 3
商務翻譯 " 45 3
文學翻譯 " 45 3
英中/中英同聲傳譯II " 45 3
口譯專題 " 45 3
走進職場與見習報告II " 15 1
英中/中英翻譯實習及報告 " 480 6
 
英語教育(中學)
第三學年
英語學術寫作I 必修 45 3
英語學術寫作II " 45 3
語言學習導論 " 45 3
英語教學概論 " 45 3
進階英語聽說讀寫I " 45 3
進階英語聽說讀寫II " 45 3
課程與教學理論 " 45 3
英語教學法 " 45 3
英語教學議題探討 " 45 3
英語教材與課程設計 " 45 3
走進職場與見習報告I " 15 1
 
第四學年
教育學 必修 45 3
教育心理學 " 45 3
教育技術學 " 45 3
教育科學研究方法 " 45 3
教師專業發展 " 45 3
走進職場與見習報告II " 15 1
英語教育實習及報告 " 480* 6

*實習學時包括至少90學時的教學實踐。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中/中英翻譯
商務英文 選修 45 3
旅遊英文 " 45 3
演說及談判技巧 " 45 3
影視翻譯 " 45 3
法律翻譯 " 45 3
新聞翻譯 " 45 3
 
英語教育(中學)
教育社會學 選修 45 3
教育管理學 " 45 3
英語語用學概論 " 45 3
英語語言發展史 " 45 3
青少年文化與心理 " 45 3
多媒體輔助英語教學 " 45 3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跨文化溝通範疇
粵語與嶺南文化 選修 45 3
葡語與葡語文化 " 45 3
演說技巧 " 45 3
西方文學概論 " 45 3
跨文化溝通專題 " 45 3
 
科技展望範疇
資訊技術導論 選修 45 3
物聯網技術基礎 " 45 3
電腦網路導論 " 45 3
大數據決策與思維 " 45 3
程式設計導論 " 45 3
科學與技術專題 " 45 3
 
國際理解範疇
西方文化概論 選修 45 3
澳門史:東西文化的匯聚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澳門與世界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中國與世界 " 45 3
 
藝術修養範疇
美術鑒賞與實踐 選修 45 3
中國音樂鑒賞 " 45 3
表演藝術入門 " 45 3
影視賞析 " 45 3
藝術修養專題 " 45 3
 
人文反思範疇
中西哲學比較 選修 45 3
史學名著選讀 " 45 3
博雅經典導讀 " 45 3
服務與體驗 " 45 3
人文反思專題 " 45 3

註:

1. 學生須從表四選讀至少三個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12學分。

2.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

葡文版本

第12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3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音樂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3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音樂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音樂。

二、專業範疇:

(一)音樂教育;

(二)音樂表演。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126學分,並須完成60學時的“藝術實踐活動”。

附件二

音樂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憲法與基本法 必修 45 3
資訊科技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音樂基礎訓練I " 45 3
音樂基礎訓練II " 45 3
中國音樂史 " 45 3
 
選讀音樂教育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音樂教與學的心理 必修 45 3
音樂教育概論 " 45 3
鋼琴I " 7.5 1
鋼琴II " 7.5 1
聲樂I " 7.5 1
聲樂II " 7.5 1
 
選讀音樂表演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樂器/聲樂主修I 必修 15 3
樂器/聲樂主修II " 15 3
 
第二學年
西方音樂史 必修 45 3
音樂分析 " 45 3
指揮基礎 " 45 3
合唱I " 30 1
合唱II " 30 1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選讀音樂教育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音樂教學法 必修 45 3
鋼琴III " 7.5 1
鋼琴IV " 7.5 1
聲樂III " 7.5 1
聲樂IV " 7.5 1
 
選讀音樂表演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室內樂I 必修 30 1
室內樂II " 30 1
樂器/聲樂主修III " 15 3
樂器/聲樂主修IV " 15 3
 
第三學年
合唱III 必修 30 1
合唱IV " 30 1
 
選讀音樂教育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小學音樂教育實習 必修 90 5
中學音樂教育實習 " 90 5
鍵盤和聲與鋼琴即興演奏 " 45 3
 
選讀音樂表演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表演藝術概論 必修 45 3
樂器/聲樂主修V " 15 3
樂器/聲樂主修VI " 15 3
室內樂III " 30 1
室內樂IV " 30 1
 
第四學年
合唱V 必修 30 1
合唱VI " 30 1
 
選讀音樂教育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音樂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導論 必修 45 3
畢業論文 " 15 3
 
選讀音樂表演專業範疇的學生須修讀:
聲樂與器樂教學法 必修 45 3
樂器/聲樂主修VII " 15 3
畢業音樂會 " 30 5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於第一學年選讀以下任一門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學分:
大學體育 選修 45 3
中國文化導論 " 45 3
澳門歷史與文化 " 45 3
 
學生須於每學年(第二至第四學年)選讀一門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共9學分:
名畫故事 選修 45 3
藝術與電影 " 45 3
美學賞析 " 45 3
創業與創新 " 45 3
舞台音樂欣賞 " 45 3
藝術概論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修讀下列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36學分,當中,每學年至少取得6學分:
歌唱語言正音 選修 45 3
藝術歌曲鑑賞 " 45 3
中國民族民間音樂 " 45 3
世界音樂 " 45 3
澳門音樂 " 45 3
聖樂導論 " 45 3
流行音樂導論 " 45 3
現代音樂鑑賞 " 45 3
藝術管理導論 " 45 3
展演策劃與製作實務 " 45 3
電腦製譜 " 45 3
小型樂隊編配 " 45 3
音樂創編 " 45 3
教學樂器演奏實踐 " 45 3
特殊音樂教育與音樂治療 " 45 3
藝術社會學 " 45 3
鋼琴藝術史 " 45 3
室內樂I1 " 30 1
室內樂II1 " 30 1
室內樂III1 " 30 1
室內樂IV1 " 30 1
表演藝術概論1 " 45 3
聲樂與器樂教學法1 " 45 3
音樂教與學的心理2 " 45 3
音樂教育概論2 " 45 3
音樂教學法2 " 45 3
鍵盤和聲與鋼琴即興演奏2 " 45 3
音樂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導論2 " 45 3
畢業論文2,3 " 15 3

註:

1. 音樂教育專業範疇的學生方可選讀的學科單元/科目。

2. 音樂表演專業範疇的學生方可選讀的學科單元/科目。

3. 合格完成“音樂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導論”的學生方可選讀“畢業論文”。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藝術實踐活動 必修 60

註: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126學分(表一的學科單元/科目佔78學分、表二的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及表三的學科單元/科目佔36學分),以及完成表四的“藝術實踐活動”。

葡文版本

第12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旅遊學院開設國際餐飲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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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國際餐飲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餐飲管理。

二、課程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符合入學規定的其他條件者,可報讀本課程。

六、取得文憑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

附件二

國際餐飲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餐飲業現代化方向
餐飲創業管理 必修 45 3
餐飲與傳媒 " 45 3
食物感官學:進階餐單工程 " 45 3
 
全球化飲食的可持續性方向
餐飲制度全球化:趨勢分析 必修 45 3
國際化:酒店旅遊業的概念、趨勢及議題 " 45 3
可持續發展與餐飲業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 選修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巿場營銷管理 " 45 3
財務與會計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已選方向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9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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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旅遊學院開設國際美食學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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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國際美食學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國際美食學管理。

二、課程期限:一年。

三、授課語言: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持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符合入學規定的其他條件者,可報讀本課程。

六、取得文憑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

附件二

國際美食學管理學士後文憑課程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食物與飲食學方向
食物人類學——社會及文化層面 必修 45 3
食物與美食史 " 45 3
美食旅遊 " 45 3
食物議題方向
現代營養與食品科技 必修 45 3
食品安全 " 45 3
生態美食與食物關係學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 選修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巿場營銷管理 " 45 3
財務與會計 " 45 3
策略管理 " 45 3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21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已選方向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9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

葡文版本

第127/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3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城市大學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3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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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經濟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2學分。

附件二

應用經濟學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大學英語I 必修 45 3
大學英語II " 45 3
中國語言與文化 "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45 3
微積分導論 " 45 3
線性代數導論 " 45 3
微觀經濟學導論 " 45 3
宏觀經濟學導論 " 45 3
會計學導論I " 45 3
會計學導論II " 45 3
 
第二學年
大學英語III 必修 45 3
大學英語IV " 45 3
企業數學與統計學 " 45 3
量化分析 " 45 3
中級微觀經濟學 " 45 3
中級宏觀經濟學 " 45 3
金融學原理 " 45 3
金融市場簡介 " 45 3
財務管理 " 45 3
管理學原理 " 45 3
 
第三學年
計量經濟學導論 必修 45 3
時間序列分析 " 45 3
金融經濟學導論 " 45 3
國際金融 " 45 3
表二的已選方向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 " 180 12
 
第四學年
學術專題項目I 必修 45 3
學術專題項目II " 45 3
金融與經濟研究方法 " 45 3
實證方法與建模 " 45 3
金融機構管理 " 45 3
研究報告 I " 45 3
研究報告 II " 45 3
表二的已選方向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 " 135 9
 
第一至第四學年
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135 9
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設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科單元/科目* " 135 9

*學生須修讀大學所指定其他學術單位所設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學生須選擇以下任一方向:
金融學
第三學年
公司金融 必修 45 3
衍生品證券 " 45 3
投資學 " 45 3
固定收益證券 " 45 3
 
第四學年
金融前沿專題 必修 45 3
風險管理簡介 " 45 3
兼併與收購簡介 " 45 3
 
經濟學
第三學年
勞動經濟學 必修 45 3
產業經濟學 " 45 3
發展經濟學 " 45 3
國際貿易 " 45 3
 
第四學年
經濟思想史 必修 45 3
當代中國經濟 " 45 3
博弈論導論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跨文化溝通範疇
粵語與嶺南文化 選修 45 3
葡語與葡語文化 " 45 3
演說技巧 " 45 3
西方文學概論 " 45 3
跨文化溝通專題 " 45 3
 
科技展望範疇
資訊技術導論 選修 45 3
物聯網技術基礎 " 45 3
電腦網路導論 " 45 3
大數據決策與思維 " 45 3
程式設計導論 " 45 3
科學與技術專題 " 45 3
 
國際理解範疇
西方文化概論 選修 45 3
澳門史:東西文化的匯聚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澳門與世界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中國與世界 " 45 3
 
藝術修養範疇
美術鑒賞與實踐 選修 45 3
中國音樂鑒賞 " 45 3
表演藝術入門 " 45 3
影視賞析 " 45 3
藝術修養專題 " 45 3
 
人文反思範疇
中西哲學比較 選修 45 3
史學名著選讀 " 45 3
博雅經典導讀 " 45 3
服務與體驗 " 45 3
人文反思專題 " 45 3

註:學生須從表三其中三個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共三門學科單元/科目(每一範疇一門),以取得9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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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2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城市大學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2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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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智能科技與服務。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1學分。

附件二

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中國語言與文化 必修 45 3
憲法與基本法 " 45 3
大學英語I " 45 3
大學英語II " 45 3
計算機程式設計語言 " 45 3
設計計算工作室I " 45 3
Web設計概論 " 45 3
計算機操作系統導論 " 45 3
數據庫系統 " 45 3
設計計算工作室II " 45 3
離散數學 " 45 3
高等數學基礎 " 45 3
 
第二學年
大學英語III 必修 45 3
大學英語IV " 45 3
資訊系統設計與管理 " 45 3
設計計算工作室III " 45 3
人工智能 " 45 3
資訊安全 " 45 3
計算機網路 " 45 3
電子業務系統及策略 " 45 3
數據科學導論 " 45 3
大數據處理技術及應用 " 45 3
經濟學 " 45 3
 
第三學年
會計學 必修 45 3
人員管理 " 45 3
財務管理 " 45 3
數碼市場學 " 45 3
當代服務業專題講座 " 45 3
價值鏈管理 " 45 3
 
第四學年
機器學習 必修 45 3
數據挖掘 " 45 3
業務開創 " 45 3
畢業實習與設計 " 225 15
 
第二至第三學年
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180 12
 
第一至第四學年
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必修 135 9
大學其他學術單位所設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科單元/科目* " 135 9

* 學生須修讀大學所指定其他學術單位所設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智慧旅遊城市基礎與管理 選修 45 3
智慧旅遊目的地發展 " 45 3
旅遊服務業的創新科技 " 45 3
智慧旅遊的開發與管理 " 45 3
智慧旅遊系統管理 " 45 3
旅遊業的資訊技術概論 " 45 3
旅遊業的大數據分析 " 45 3
智慧城市的大數據分析 " 45 3
可視化與電腦圖形學 " 45 3
商業資訊安全 " 45 3
大數據演算法導論 " 45 3
雲計算與大數據分析 " 45 3
人工智能神經網絡 " 45 3
科學計算 " 45 3
大數據時代的精準行銷專題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跨文化溝通範疇
粵語與嶺南文化 選修 45 3
葡語與葡語文化 " 45 3
演說技巧 " 45 3
西方文學概論 " 45 3
跨文化溝通專題 " 45 3
 
科技展望範疇
資訊技術導論 選修 45 3
物聯網技術基礎 " 45 3
電腦網路導論 " 45 3
大數據決策與思維 " 45 3
程式設計導論 " 45 3
科學與技術專題 " 45 3
 
國際理解範疇
西方文化概論 選修 45 3
澳門史:東西文化的匯聚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澳門與世界 " 45 3
國際理解專題:中國與世界 " 45 3
 
藝術修養範疇
美術鑒賞與實踐 選修 45 3
中國音樂鑒賞 " 45 3
表演藝術入門 " 45 3
影視賞析 " 45 3
藝術修養專題 " 45 3
 
人文反思範疇
中西哲學比較 選修 45 3
史學名著選讀 " 45 3
博雅經典導讀 " 45 3
服務與體驗 " 45 3
人文反思專題 " 45 3

註:學生須從表三其中三個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選讀共三門學科單元/科目(每一範疇一門),以取得9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