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89/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科技大學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3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領域:資訊科技。

二、 專業範疇:

(一)計算機科學;

(二)電子與信息工程;

(三)軟件工程。

三、 課程期限:四年。

四、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 授課形式:面授。

六、 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 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1學分。

附件二

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微積分I 必修 45 3
微積分II " 45 3
微積分III " 45 3
概率與統計 " 45 3
計算機程序設計 " 45 3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 45 3
計算機組成原理 " 45 3
計算機組成原理實驗 " 15 1
專業道德與溝通技巧 " 15 1
畢業設計 " 6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計算機科學
離散數學 必修 45 3
物理 " 45 3
數字邏輯 " 45 3
Web技術 " 45 3
數據結構 " 45 3
算法設計與分析 " 45 3
軟件工程 " 45 3
數據庫系統 " 45 3
操作系統 " 45 3
操作系統實驗 " 45 3
軟件項目管理 " 45 3
人工智能 " 45 3
網絡編程 " 45 3
移動應用程序開發 " 45 3
計算機網絡I " 45 3
計算機網絡實驗I " 45 3
計算機網絡II " 45 3
計算機網絡實驗II " 15 1
 
電子與信息工程
物理I 必修 45 3
物理II " 45 3
物理實驗 " 15 1
數值計算 " 45 3
工程管理 " 45 3
數字電路 " 45 3
數字電路實驗 " 45 3
電路分析 " 45 3
電路分析實驗 " 45 3
模擬電路 " 45 3
模擬電路實驗 " 45 3
信號與系統 " 45 3
數字信號處理 " 45 3
數字信號處理實驗 " 45 3
通訊原理 " 45 3
通訊原理實驗 " 45 3
通訊網絡 " 45 3
現代通訊系統 " 45 3
FPGA系統設計 " 45 3
嵌入式系統 " 45 3
 
軟件工程
離散數學 必修 45 3
物理 " 45 3
數字邏輯 " 45 3
Web技術 " 45 3
數據結構 " 45 3
算法設計與分析 " 45 3
軟件工程 " 45 3
數據庫系統 " 45 3
操作系統 " 45 3
軟件項目管理 " 45 3
人工智能 " 45 3
軟件規範中的形式化方法 " 45 3
軟件工程實踐 " 45 3
軟件設計 " 45 3
軟件質量保證 " 45 3
計算機網絡I " 45 3
計算機網絡實驗I " 45 3
計算機網絡II " 45 3
計算機網絡實驗II " 15 1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計算機科學
計算機圖形學 選修 45 3
人機交互 " 45 3
數值計算 " 45 3
編譯原理 " 45 3
軟件工程實踐 " 45 3
電子商務 " 45 3
計算理論 " 45 3
計算機與網絡安全 " 45 3
無線與移動網絡 " 45 3
分佈與並行計算 " 45 3
雲計算 " 45 3
數據科學 " 45 3
機器學習* " 45 3
深度學習* " 45 3
計算機視覺* " 45 3
數據挖掘* " 45 3
自然語言處理* " 45 3
機器人學* " 45 3
計算生物學* " 45 3
計算機科學專題 " 45 3
實習 " 160 3
 
電子與信息工程
電路CAD 選修 45 3
電力電子學 " 45 3
數字圖像處理 " 45 3
無線通訊 " 45 3
光纖通訊 " 45 3
數字通訊 " 45 3
計算機視覺 " 45 3
計算機與網絡安全 " 45 3
多媒體計算 " 45 3
計算機網絡 " 45 3
信息論 " 45 3
機器人學 " 45 3
電子與信息工程專題 " 45 3
實習 " 160 3
 
軟件工程
計算機圖形學 選修 45 3
人機交互 " 45 3
數值計算 " 45 3
編譯原理 " 45 3
電子商務 " 45 3
計算理論 " 45 3
計算機與網絡安全 " 45 3
無線與移動網絡 " 45 3
分佈與並行計算 " 45 3
雲計算 " 45 3
移動應用程序開發 " 45 3
網絡編程 " 45 3
數據科學 " 45 3
機器學習* " 45 3
深度學習* " 45 3
計算機視覺* " 45 3
數據挖掘* " 45 3
自然語言處理* " 45 3
機器人學* " 45 3
計算生物學* " 45 3
軟件工程專題 " 45 3
實習 " 160 3

*“人工智能”方向選修學科單元/科目。“計算機科學”及“軟件工程”專業範疇設有“人工智能”方向,選讀“人工智能”方向的學生,須至少選修該方向9學分的學科單元/科目。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 I 必修 45 3
英文 II " 45 3
英文 III " 45 3
英文 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線性代數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資訊科技專題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1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9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52至58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2至18學分,其中:

(1)已選專業範疇為“計算機科學”的學生,需修讀該專業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8學分;

(2)已選專業範疇為“電子與信息工程”的學生,需修讀該專業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2學分;

(3)已選專業範疇為“軟件工程”的學生,需修讀該專業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5學分。

(四)修讀本附件表四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五)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

葡文版本

第90/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教學研究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教學研究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教育學。

二、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課程與教學;

(二)資訊技術與教學。

三、課程期限:兩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條第八款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3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項目報告,並進行引介且獲通過。

附件二

教學研究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教育研究方法 I 必修 45 3
教育研究方法 II " 45 3
信息技術與學習 " 45 3
學習理論 " 45 3
班級經營 " 45 3
教學評鑑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課程與教學
課程設計與實施 選修 45 3
學科教學教法 " 45 3
當代教學熱點議題探討 " 45 3
 
資訊技術與教學
現代教育技術與應用 選修 45 3
混合式教學設計 " 45 3
數碼學習熱點議題探討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項目報告 必修 9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3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8學分;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表三的項目報告佔9學分。

葡文版本

第9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開設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護理學。

二、課程導向:

(一)研究導向;

(二)專科導向。

三、課程期限:兩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持有護理學專業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符合入學規定的其他條件者,可報讀本課程。

七、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

(二)取得碩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與倫理規範 必修 45 3
護理理論 " 30 2
循證護理學 " 45 3
高級健康評估 " 30 2
 
學生須選讀兩門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6學分
醫學文獻檢索 選修 45 3
高級護理藥理學 " 45 3
高級病理生理學 " 45 3
英語寫作精煉 " 45 3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導向
護理管理學 必修 45 3
護理教育學 " 45 3
健康教育與促進 " 30 2
 
專科導向 1, 2
高級護理實踐導論 必修 30 2
老年護理 選修 90 6
癌症護理 " 90 6
急重症護理 " 90 6
精神衛生護理 " 90 6
社區護理 " 90 6
兒童及青少年護理 " 90 6
感染控制 " 90 6
康復護理 " 90 6
婦產科護理 " 90 6
護理領導及質量管理 " 90 6
護理教學評估與研究 " 90 6

註:

1. 選讀專科導向的學生須為具有至少五年在醫院或社區衛生中心臨床護理經驗,以及已完成為期至少十八個月的學士後專科護理學文憑課程,並取得相應文憑的人士。

2. 選讀專科導向的學生須從學院每學年指定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中修讀其中一門,以取得6學分。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2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學科單元/科目佔16學分;表二的已選導向學科單元/科目佔8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2學分。

葡文版本

第9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開設葡萄牙語博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葡萄牙語博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知識範疇:語言。

二、課程期限:三年。

三、授課語言:葡文/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條第八款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

(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二)取得博士學位尚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符合課程知識或專業範疇性質的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附件二

葡萄牙語博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論 必修 30 2
跨文化交際 " 30 2
葡萄牙語專題 " 30 2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葡萄牙語教學法 選修 45 3
語法教學 " 45 3
葡萄牙語文學與文化:葡萄牙和巴西 " 45 3
葡萄牙語文學與文化:非洲和亞洲 " 45 3
翻譯史 " 45 3
翻譯研究 " 45 3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論文 必修 18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6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8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