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6/2019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4/2019

刊登日期:

2019.4.8

版數:

1611-1612

  • 核准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標誌。
相關法規 :
  • 第20/2018號行政法規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6/2019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經第3/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標誌

    一、核准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標誌,其式樣載於作為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

    二、標誌的色彩及特徵載於上款所指的附件,標誌亦可採用黑色和白色。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件

    式樣

    綠色色彩說明:

    網頁顏色:#00785D;

    RGB:0,120,93;

    四色印刷:C100%,M0%,Y69%,K43%。

    字樣說明:

    中文:“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採用“華康龍門石碑”字體。

    葡文:“DSEPDR”和“O MELHOR PARA O PÚBLICO”採用“Times New Roman”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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