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2/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47/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藝術學——藝術設計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9/2020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47/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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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藝術學——藝術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藝術學。

二、專業範疇:

(一)產品設計;

(二)景觀設計;

(三)室內設計;

(四)視覺傳達設計。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報讀條件:按照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七、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

附件二

藝術學——藝術設計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現當代藝術史 必修 30 2
設計史 " 30 2
電腦輔助設計I " 60 4
電腦輔助設計II " 60 4
造型基礎 " 45 3
造型高階 " 45 3
二維設計基礎 " 60 4
三維設計基礎 " 45 3
基礎攝影 " 30 2
設計策劃與資訊方法 " 45 3
國際課堂I " 15 1
國際課堂II " 15 1
學術講座 " 15 1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產品設計
產品設計史 必修 45 3
奢侈品品牌策略 " 45 3
產品表現技法 " 45 3
材料與構造 " 45 3
模型製作* " 60 4
時尚設計I* " 60 4
時尚設計II* " 60 4
紡織品設計* " 60 4
產品研發設計* " 60 4
產品創意設計* " 60 4
珠寶設計* " 60 4
時尚展演設計企劃* " 60 4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120 2
 
景觀設計
中外建築史 必修 45 3
建築結構與設備 " 45 3
地理資訊系統 " 30 2
環境影響評估 " 45 3
城市環境物理 " 45 3
公共藝術 " 45 3
植物設計 " 45 3
模型製作* " 60 4
工程製圖與測繪* " 60 4
建築設計* " 60 4
景觀設計基礎* " 60 4
景觀專題設計I* " 60 4
景觀專題設計II* " 60 4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120 2
 
室內設計
中外建築史 必修 45 3
建築結構與設備 " 45 3
材料與結構設計 " 45 3
商業空間專案文化 " 45 3
模型製作* " 60 4
工程製圖與測繪* " 60 4
建築設計* " 60 4
文化空間設計* " 60 4
酒店空間設計* " 60 4
會展設計* " 60 4
陳設設計* " 60 4
照明設計* " 60 4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120 2
 
視覺傳達設計
設計初步 必修 30 2
項目文化及溝通技巧 " 45 3
視聽語言與技術 " 45 3
設計指導* " 60 4
出版物設計* " 60 4
品牌設計* " 60 4
字體設計* " 60 4
圖形設計* " 60 4
包裝設計* " 60 4
策展設計* " 60 4
交互設計* " 60 4
多媒體設計* " 60 4
畢業設計 " 10
實習 " 120 2

*可供修讀本課程其他專業範疇的學生選讀的指定學科單元/科目。

表三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陶瓷首飾設計與製作 選修 60 4
遊戲設計 " 60 4
展示設計 " 60 4
傢俱設計 " 60 4
藝術設計專題項目 " 60 4

表四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文I 必修 45 3
英文II " 45 3
英文III " 45 3
英文IV " 45 3
中文閱讀與寫作 " 45 3
數學與邏輯 " 45 3
中西文化通論 " 45 3
資訊科技 " 30 2
演講與辯論技巧 " 45 3
大學生活 " 15 1
憲法與基本法概論 " 15 1
體育與競技 " 30 2
科學與技術
天文科學 選修 30 2
地球科學 " 30 2
生命科學 " 30 2
環境科學 " 30 2
科技大師講座 " 30 2
科學與技術專題 " 30 2
 
社會科學
政治學概論 選修 30 2
社會學 " 30 2
心理學導論 " 30 2
國際關係概論 " 30 2
公共行政 " 30 2
澳門歷史 " 30 2
中國歷史 " 30 2
哲學導論 " 30 2
國際時事 " 30 2
社會科學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
電影賞析 選修 30 2
中國近現代文學作品選讀 " 30 2
詩詞欣賞 " 30 2
世界文學名著選讀 " 30 2
音樂欣賞 " 30 2
美術作品欣賞 " 30 2
文化藝術素養 " 30 2
世界文化遺產 " 30 2
語言專題 " 30 2
人文藝術專題 " 30 2

註一: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43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本附件表一所載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3學分;

(二)修讀本附件表二所載已選專業範疇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56學分;

(三)修讀本附件表二所載其餘專業範疇的指定學科單元/科目或表三所載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12學分;

(四)修讀本附件表四所載的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6學分,其中:

(1)修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30學分;

(2)修讀科學與技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3)修讀社會科學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4)修讀人文藝術範疇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取得2學分。

(五)修讀該大學所指定其他學院學士學位課程的專業學科單元/科目,取得6學分(作業項目/畢業項目及以實踐為主的學科單元/科目除外)。

註二: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學科單元/科目,但經大學批准,且所修學科單元/科目的學分不重複累計入完成課程總學分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