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2/2019

刊登日期:

2019.3.25

版數:

1549-1550

  • 修改經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
相關法規 :
  • 第62/94/M號法令 - 核准學生福利基金及社會暨教育援助之新制度──廢止五月十四日第17/90/M號及第18/90/M號法令。
  • 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
  • 第33/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八條。
  •  
    相關類別 :
  • 學校福利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十九日第62/94/M號法令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經第33/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八條第四款,以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第33/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修改如下:

    “第五條

    申請條件

    一、家庭每月平均收入在下表限度內可提出申請:

    家庭成員人數 家庭每月平均收入(澳門幣)
    1 $6,350.00
    2 $11,660.00
    3 $16,070.00
    4 $19,530.00
    5 $22,050.00
    6 $24,570.00
    7 $27,090.00
    8人或以上 $29,570.00

    二、﹝......﹞

    第八條

    津貼金額

    一、﹝......﹞

    二、膳食津貼金額如下表:

    教育階段 金額(澳門幣)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 $3,800.00
    中學教育 $3,800.00

    三、學習用品津貼金額如下表:

    教育階段 金額(澳門幣)
    幼兒教育及小學教育 $2,500.00
    中學教育 $3,250.00

    四、﹝......﹞”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學校年度起實施。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