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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43/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以及第18/2018號行政法規《高等教育規章》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五、課程以面授方式授課。

六、課程的知識範疇為護理學。

七、獲得碩士學位還取決於撰寫及提交一篇原創書面論文,並進行公開答辯且獲通過。

八、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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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轉變中的醫療健康環境 必修 45 3
循證實踐與優質護理 " 45 3
學術研究 " 60 4
專題講座 " 30 2
第二學年
統計應用 必修 45 3
論文 " 9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及第二學年
臨床教與學 選修 45 3
護理管理與領導 " 45 3
老齡社會議題探討 " 45 3
全球護理專業議題與趨勢 " 45 3
社區健康議題探討 " 45 3
高級護理實踐概論 " 45 3
深造健康評估 " 45 3
健康促進與疾病預防 " 45 3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至少為3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佔24學分;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佔1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