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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89/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體育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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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二、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
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
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
廣場三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
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體育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體育教學”方向
第一學年
英語 必修 72 4
邏輯學 " 36 2
計算機 " 36 2
自然辯證法 " 36 2
體育課程導論 " 54 3
體育教材教法 " 54 3
運動技能學習原理 " 54 3
體適能評定與方法 " 54 3
學術道德與學術修養 " 18 1
體育科學研究方法論 " 36 2
 
第二學年
學術活動 必修 18 1
專業實踐 " 126 7
體育管理理論與實務 " 36 2
體育賽事組織與管理 " 36 2
 
第三學年
學位論文 必修
 
“競賽組織”方向
第一學年
英語 必修 72 4
邏輯學 " 36 2
計算機 " 36 2
自然辯證法 " 36 2
體育市場營銷 " 54 3
體育產業導論 " 54 3
體育管理理論與實務 " 54 3
體育賽事組織與管理 " 54 3
學術道德與學術修養 " 18 1
體育科學研究方法論 " 36 2
 
第二學年
學術活動 必修 18 1
專業實踐 " 126 7
運動技能學習原理 " 36 2
體適能評定與方法 " 36 2
 
第三學年
學位論文 必修

註:

1)學生須選讀任一方向的科目。

2)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7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3)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4)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九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