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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7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第一款所指的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環境設計;

(二)工業設計;

(三)城市與景觀設計。

四、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18/2019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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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藝術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4學分

附件二

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大學語文 必修 45 3
電腦應用 " 45 3
大學英語I " 45 3
大學英語II " 45 3
設計概論 " 45 3
設計素描 " 45 3
色彩學 " 45 3
二維設計基礎 " 45 3
設計速寫 " 45 3
三維設計基礎 " 45 3
電腦輔助設計I " 45 3
攝影 " 45 3
兩門載於表四的選修科目 " 90 6
 
第二學年
學術英語I 必修 45 3
學術英語II " 45 3
基礎圖學與CAD " 45 3
設計表達 " 45 3
模型製作 " 45 3
基礎造型 " 45 3
平面設計 " 45 3
材料與工藝 " 45 3
空間視覺設計 " 45 3
人機工程學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45 3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科目 " 90 6
兩門載於表四的選修科目 " 90 6
 
第三學年
審辯式閱讀和寫作 必修 45 3
國際溝通技巧和策略 " 45 3
八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360 24
兩門載於表三的選修科目 " 90 6
 
第四學年
整合創新設計 必修 45 3
設計實習 " 240 3
兩門載於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225 15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環境設計
第二學年
環境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空間設計 " 45 3
室內設計I " 45 3
建築與室內設計簡史 " 45 3
建築技術基礎 " 45 3
場地設計 " 45 3
展示設計 " 45 3
室內設計II " 45 3
 
第四學年
園林設計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環境設計) " 180 12
 
工業設計
第二學年
產品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產品製作工藝 " 45 3
工業設計史 " 45 3
產品設計 " 45 3
用戶研究 " 45 3
珠寶設計 " 45 3
城市公共設施設計 " 45 3
服務設計 " 45 3
 
第四學年
品牌策劃與管理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工業設計) " 180 12
 
城市與景觀設計
第二學年
城市設計基礎 必修 45 3
 
第三學年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建築設計與城市規劃原理 " 45 3
景觀設計 " 45 3
城市發展簡史 " 45 3
建築與規劃設計基礎 " 45 3
城市綠化設計 " 45 3
城市道路設計 " 45 3
城市設計I " 45 3
 
第四學年
城市設計II 必修 45 3
畢業設計專題(城市與景觀設計) " 180 12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國畫藝術 選修 45 3
版畫藝術 " 45 3
陶瓷藝術 " 45 3
纖維藝術 " 45 3
設計思維 " 45 3
設計心理學 " 45 3
經典設計作品解析 " 45 3
中外藝術史 " 45 3
包裝設計 " 45 3
文化考察與設計 " 45 3
首飾藝術設計 " 45 3
設計知識產權 " 45 3
設計管理 " 45 3
設計動畫演示 " 45 3
城市設計 " 45 3
公共藝術 " 45 3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綜合基礎及語言
應用寫作 選修 45 3
粵語與廣府文化 " 45 3
普通話與演講藝術 " 45 3
葡語入門 " 45 3
英語專題項目I " 45 3
英語專題項目II " 45 3
葡語專題項目I " 45 3
葡語專題項目II " 45 3
 
自然、科學與技術
科技與人生 選修 45 3
現代醫學與健康生活 " 45 3
科技創新 " 45 3
數碼圖像處理及計算機視覺 " 45 3
雲端應用與社交網路 " 45 3
大數據入門 " 45 3
科學與環境保護 " 45 3
自然、科學與技術專題I " 45 3
自然、科學與技術專題II " 45 3
 
社會與文化
澳門基本法 選修 45 3
法學概論 " 45 3
管理學概論 " 45 3
心理學概論 " 45 3
公共行政導論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經濟學概論 " 45 3
傳播學概論 " 45 3
社會與文化專題I " 45 3
社會與文化專題II " 45 3
 
文學、藝術與文化傳承
中國文化概論 選修 45 3
西方文化概論 " 45 3
中醫與養生 " 45 3
澳門史:東西文化的匯聚 " 45 3
基礎攝影 " 45 3
文學與生活美學 " 45 3
詩意人生 " 45 3
中國歷史與文化專題 " 45 3
世界歷史與文化專題 " 45 3
文學藝術專題I " 45 3
文學藝術專題II " 45 3
 
自我與人文
健康心理學 選修 45 3
夢與自我分析 " 45 3
持續的幸福 " 45 3
領袖藝術 " 45 3
服務學習與關懷社會 " 45 3
戀愛、婚姻與家庭 " 45 3
審辯式思維 " 45 3
博雅經典導賞 " 45 3
電影與心理學 " 45 3
自我與人文專題I " 45 3
自我與人文專題II " 45 3

* 學生須從表四選讀至少三個範疇的科目,以取得12學分。

註:

1.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2. 學生須按照進階方式選讀表四的選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