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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 |||
私營機構 : | |||
相關組織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教育技術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 天河區石牌 |
二、 |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三、 |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 及總址: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 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 廣場三樓 |
四、 |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 教育技術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英語 | 必修 | 100 | 4 |
教育心理學 | " | 40 | 3 |
教育技術學基礎理論研究 | " | 40 | 3 |
信息技術與基礎教育改革 | " | 40 | 3 |
教學系統設計 | " | 40 | 3 |
信息傳播與網絡學習技術 | " | 40 | 3 |
信息化教學資源設計與開發 | " | 40 | 3 |
第二學年 | |||
教育研究設計與方法 | 必修 | 40 | 3 |
信息技術教育應用 | " | 40 | 3 |
文獻綜述與論文撰寫 | " | 40 | 3 |
學位論文 | 必修 | - | - |
註:
1)為完成本課程,學生須取得31學分,並須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2)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3)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私營機構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外國語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第一款所指的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英語;
(二)西班牙語;
(三)葡萄牙語。
四、課程期限為兩年。
五、授課語言:英文/西班牙文/葡文/中文。
六、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七、課程的學術範圍:語言學。
八、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上述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九、如學生按上述課程的運作規章規定及格完成載於本批示附件的表一及表二的科目,而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論文,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語言學研究方法 | 必修 | 45 | 3 |
第二語言習得 | " | 45 | 3 |
學術專題項目 | " | - | 6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專業範疇的科目以取得24學分: | |||
英語 | |||
英語語言學概論 | 必修 | 45 | 3 |
英美歷史及文化 | " | 45 | 3 |
翻譯理論及實踐(英漢互譯) | " | 45 | 3 |
英美文學史 | " | 45 | 3 |
英語語音學 | 選修 | 45 | 3 |
英語作為外語的教學法 | " | 45 | 3 |
英語應用語言學 | " | 45 | 3 |
英美國情研究 | " | 45 | 3 |
英語媒體視聽說與新聞寫作 | " | 45 | 3 |
英語語義學 | " | 45 | 3 |
語言測試學 | " | 45 | 3 |
漢語作為外語的教學法 | " | 45 | 3 |
西班牙語 | |||
西班牙語語言學概論 | 必修 | 45 | 3 |
西班牙語國家歷史及文化 | " | 45 | 3 |
翻譯理論及實踐(西漢互譯) | " | 45 | 3 |
西語國家文學史 | " | 45 | 3 |
西班牙語語音學 | 選修 | 45 | 3 |
西班牙語作為外語的教學法 | " | 45 | 3 |
西班牙語應用語言學 | " | 45 | 3 |
西班牙語國家國情研究 | " | 45 | 3 |
西班牙語媒體視聽說與新聞寫作 | " | 45 | 3 |
西班牙語語義學 | " | 45 | 3 |
語言測試學 | " | 45 | 3 |
漢語作為外語的教學法 | " | 45 | 3 |
葡萄牙語 | |||
葡萄牙語語言學概論 | 必修 | 45 | 3 |
葡萄牙語國家歷史及文化 | " | 45 | 3 |
翻譯理論及實踐(葡漢互譯) | " | 45 | 3 |
葡萄牙語文學史 | " | 45 | 3 |
葡萄牙語語音學 | 選修 | 45 | 3 |
葡萄牙語作為外語的教學法 | " | 45 | 3 |
葡萄牙語應用語言學 | " | 45 | 3 |
葡萄牙語國家國情研究 | " | 45 | 3 |
葡萄牙語媒體視聽說與新聞寫作 | " | 45 | 3 |
葡萄牙語語義學 | " | 45 | 3 |
語言測試學 | " | 45 | 3 |
漢語作為外語的教學法 | " | 45 | 3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論文 | 必修 | - | 10 |
註:完成課程所需學分為46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科目佔12學分;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科目佔24學分;表三的論文佔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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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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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社會工作學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第一款所指的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老年學;
(二)社會服務管理。
四、課程期限為兩年。
五、課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課。
六、課程的學術範疇:社會科學。
七、課程的授課形式:面授。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服務評估與規劃 | 必修 | 45 | 3 |
進階研究方法學 | " | 45 | 3 |
社會政策分析與規劃 | " | 45 | 3 |
專業發展專題 | " | 45 | 3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老年學 | |||
老年學概論 | 必修 | 45 | 3 |
進階老人社會工作技巧與實踐 | " | 45 | 3 |
失智症與認知退化症之照顧管理 | " | 45 | 3 |
社會服務管理 | |||
組織策略管理與發展 | 必修 | 45 | 3 |
社會服務、組織與實踐概論 | " | 45 | 3 |
社會服務組織與財務管理 | " | 45 | 3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老年學 | |||
臨終與安寧服務 | 選修 | 45 | 3 |
老年與精神健康 | " | 45 | 3 |
死亡與哀傷輔導 | " | 45 | 3 |
老年與健康 | " | 45 | 3 |
法律、倫理與老齡化社會 | " | 45 | 3 |
老年照顧與多元治療方法 | " | 45 | 3 |
老人服務與專業督導 | " | 45 | 3 |
社會服務管理 | |||
人力資源策略與規劃 | 選修 | 45 | 3 |
籌款與服務發展 | " | 45 | 3 |
員工協助方案:理論與實踐 | " | 45 | 3 |
社會服務市場策略與社區關係 | " | 45 | 3 |
資訊系統管理與應用 | " | 45 | 3 |
社會創新與企業 | " | 45 | 3 |
社會服務督導與咨商 | " | 45 | 3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論文 | 必修 | — | 10 |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至少為37學分,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科目佔12學分;表二的已選專業範疇科目佔9學分;表三的選修科目佔6學分;表四的論文佔10學分。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七款以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
經聽取行政公職局及代表工作人員團體的意見,社會文化司司長作出本批示:
一、訂定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大學生中心工作的特別辦公時間。
二、上款所指的特別辦公時間如下:
(一)星期二至五,上午工作時段,自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二時,下午工作時段,自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七時四十五分;星期六,上午工作時段,自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一時,下午工作時段,自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七時三十分。
(二)星期二至五,上午工作時段,自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一時,下午工作時段,自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八時;星期六,上午工作時段,自上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二時三十分,下午工作時段,自下午四時至八時。
(三)星期二至五,上午工作時段,自上午十一時十五分至下午二時三十分,下午工作時段,自下午四時至八時;星期六,上午工作時段,自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下午工作時段,自下午三時至八時。
三、由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以職務命令決定需遵守特別辦公時間的工作人員。
四、廢止第24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五、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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