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黎巴嫩共和國特別調查委員會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 替代經第20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十月二十九日第236/GM/99號批示所附的離岸商業及輔助服務業務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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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