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印 務 局

葡文版本

更正

因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第486頁的第17/2017號行政法規附件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附件二⋯⋯”

更正為:“⋯⋯附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於印務局

局長 杜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