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葡文版本

第3/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10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聖若瑟大學心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第一款所指的課程設以下專業範疇:

(一)臨床心理學;

(二)教育心理學;

(三)組織心理學。

四、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17/2018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0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學習。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心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心理學。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8學分。

附件二

心理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一般心理學 必修 45 3
生物心理學I " 45 3
研究方法I " 45 3
發展心理學I——兒童 " 45 3
學習心理學 " 30 2
心理學統計I " 45 3
社會學導論 " 45 3
感知心理學 " 45 3
社會心理學 " 45 3
思考與論證 " 30 2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30 2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30 2
 
第二學年
動機與情感心理學 必修 45 3
發展心理學II——青少年和成人 " 45 3
人格心理學 " 45 3
生物心理學II " 45 3
心理測試 " 45 3
研究方法II " 45 3
心理學統計II " 45 3
性別心理學 " 30 2
精神病理學 " 45 3
生命與科學 " 30 2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30 2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30 2
 
第三學年
語言學習和障礙 必修 45 3
跨文化心理學 " 45 3
基礎組織心理學 " 45 3
基礎臨床心理學 " 45 3
基礎教育心理學 " 45 3
實驗心理學 " 45 3
正向心理學 " 45 3
學習、記憶和認知 " 45 3
行為分析與修改 " 45 3
澳門研究 " 30 2
葡語I " 45 3
葡語II " 30 2
葡語III " 45 3
葡語IV " 30 2
 
第四學年
引導閱讀 必修 30 2
普通話I " 45 3
普通話II " 30 2
普通話III " 45 3
普通話IV " 30 2
期末報告 " 75 5
五門載於表二已選專業範疇的科目 " 240 1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臨床心理學
臨床心理學評估 必修 45 3
臨床心理治療介入 " 45 3
臨床心理學輔導技能 " 45 3
兒童和青少年的障礙 " 30 2
實習——臨床心理學 " 75 5
 
教育心理學
特殊教育需求評估 必修 45 3
教育心理介入 " 45 3
職業生涯規劃與發展 " 45 3
兒童和青少年的障礙 " 30 2
實習——教育心理學 " 75 5
 
組織心理學
組織心理學:評量和甄選 必修 45 3
組織心理干預 " 45 3
職業生涯規劃與發展 " 45 3
消費心理學 " 30 2
實習——組織心理學 " 7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