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0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6/2016

刊登日期:

2016.11.14

版數:

2887-2889

  •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僑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士學位課程學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BEC英語(I) 必修 45 3
    微觀經濟學 " 60 4
    經濟法 " 45 3
    管理學 " 60 4
    會計學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60 4
     
    第二學年
    BEC英語(II) 必修 45 3
    宏觀經濟學 " 60 4
    財務管理 " 45 3
    市場營銷 " 45 3
    管理信息系統 " 45 3
    組織行為學 " 60 4
     
    第三學年
    勞動經濟學 必修 45 3
    電子商務 " 45 3
    工效學 " 45 3
    工作分析方法與技術 " 60 4
    招聘與錄用 " 60 4
    薪酬管理 " 60 4
     
    第四學年
    戰略管理 必修 45 3
    市場調研 " 45 3
    人力資源戰略與規劃 " 45 3
    企業信息化 " 45 3
    廣告學與銷售促進 " 45 3
     
    第五學年
    績效管理 必修 60 4
    項目管理 "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企業資源計劃 " 45 3
    畢業論文 " 250 12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七年五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法規:

    第10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6/2016

    刊登日期:

    2016.11.14

    版數:

    2889-2892

    • 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6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理工學院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大學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開設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2017/2018學年起入讀的學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

    附件一

    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健康及社會福利。

    二、專業範疇:語言治療。

    三、課程期限:四年。

    四、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五、授課形式:面授

    六、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38學分。

    附件二

    言語語言治療理學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語言學 必修 45 3
    普通心理學 " 45 3
    聽語科學導論 " 45 3
    發展心理學 " 30 2
    言語語言障學導論 " 45 3
    語音學 " 30 2
    言語及語言解剖學 " 45 3
    醫學英語(一) " 45 3
    醫學英語(二) " 45 3
    普通話溝通 " 45 3
    英語溝通 " 45 3
    大學體育 " 30 2
    基礎生物 " 45 3
    資訊概論 " 30 2
    社會學導論 " 30 2
     
    第二學年
    語言發展學 必修 45 3
    臨床聽力與障礙學 " 45 3
    言語科學 " 45 3
    溝通障礙之諮商技巧 " 30 2
    音韻障礙學 " 60 4
    統計學 " 30 2
    兒童語言障礙學 " 45 3
    語暢障礙學 " 30 2
    語音聲學 " 30 2
    初階語言障礙學實習 " 30 2
    行為改變技術與應用 " 30 2
    特殊教育學 " 30 2
    兒童溝通障礙個案討論 " 30 2
    大學語文 " 30 2
    澳門歷史與文化 " 30 2
     
    第三學年
    吞嚥障礙學 必修 45 3
    運動言語障礙學 " 30 2
    言語語言障礙診斷 " 45 3
    聽語障礙實習 " 30 2
    言語治療方法總論 " 30 2
    輔助溝通系統 " 45 3
    言語治療專業與倫理 " 15 1
    語言障礙實習 " 45 3
    成人失語症 " 45 3
    聽能復健學 " 45 3
    嗓音障礙學 " 45 3
    個案研究 " 30 2
    唇顎裂與相關障礙學 " 30 2
    自閉症專題 " 30 2
    復健醫學 " 30 2
     
    第四學年
    語言障礙臨床實習 必修 500 12
    語言言語障礙專題研究 " 135 9
    社會福利政策 " 45 3
    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 " 3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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