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及第110/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所授予的權限,並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十九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批准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橫琴島開設分行,從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獲許可經營之業務。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梁維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