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7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3/2016

刊登日期:

2016.8.15

版數:

813

  • 撥予郵政儲金局一筆款項作為二零一六財政年度有關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之報酬。
相關法規 :
  • 第73/84/M號法令 - 管制在儲金科施行之房屋優惠貸款基金。
  •  
    相關類別 :
  • 儲金局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7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七月七日第73/84/M號法令核准的居屋貸款優惠基金規章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撥予郵政儲金局$580,000.00(澳門幣伍拾捌萬元整),作為二零一六財政年度有關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之報酬。

    二、上款所指之費用由居屋貸款優惠基金支付。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法規:

    第27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3/2016

    刊登日期:

    2016.8.15

    版數:

    816

    • 許可民政總署第49/2015/SSVMU號工程中關於南灣大馬路與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交界的工程時段。
    相關法規 :
  • 第8/2014號法律 - 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
  •  
    相關類別 :
  • 交通事務 - 交通事務局 - 市政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7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南灣大馬路及約翰四世大馬路部分瀝青路面已嚴重損壞,對駕駛安全造成威脅,故必須進行民政總署第49/2015/ /SSVMU號工程以修補損壞的瀝青路面;

    並考慮到交通事務局的意見,為免在日間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後增加相關路段的交通負擔,建議就南灣大馬路與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交界的工程於晚間進行;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第五條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民政總署第49/2015/SSVMU號工程中關於南灣大馬路與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交界的工程在下列時段進行:

    (一)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二十時至翌日六時;

    (二)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二十時至翌日六時;

    (三)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時至翌日六時。

    二、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海帆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