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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6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十二月十九日第62/94/M號法令第十八條,以及第4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第二十一條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名額如下:

(一)貸學金:四千名;

(二)獎學金:四百一十名;

(三)特別助學金:三百九十名;

(四)特殊助學金:三十五名。

二、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學年發放的津貼名額如下:

(一)住宿津貼:七百名;

(二)旅費津貼:二百五十名。

三、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學年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定為五十名。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葡文版本

第8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2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的名稱為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16/201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2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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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疇:工商管理

二、課程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4學分

附件二

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博彩與娛樂管理專業)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大學數學 必修 45 3
統計學 " 45 3
商業軟件應用 " 45 3
微觀經濟學 " 45 3
宏觀經濟學 " 45 3
社會學 " 45 3
心理學 " 45 3
博彩業概覽 " 45 3
賭場桌面遊戲I " 45 3
賭場桌面遊戲II " 45 3
英語I " 45 3
英語II " 45 3
 
第二學年
管理學導論 必修 45 3
市場學 " 45 3
組織行為學 " 45 3
財務會計 " 45 3
管理會計 " 45 3
商務溝通與公共關係 " 45 3
賭場數學 " 45 3
桌面遊戲管理 " 45 3
博彩科技 " 45 3
中文運用寫作 " 45 3
英語III " 45 3
英語IV " 45 3
 
第三學年
服務行銷管理 必修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企業法律環境 " 45 3
博彩法 " 45 3
財務管理 " 45 3
角子機管理I " 45 3
角子機管理II " 45 3
英語V " 45 3
英語VI " 45 3
管理研究方法 " 45 3
賭場設備管理 " 45 3
實習 " 400 3
 
第四學年
博彩企業戰略管理 必修 45 3
批判性思維方法 " 45 3
消閒與博彩心理學 " 45 3
博彩之社會及經濟影響 " 45 3
負責任博彩 " 45 3
娛樂管理I " 45 3
娛樂管理II " 45 3
博彩與娛樂管理專題講座 " 45 3
英語VII " 45 3
英語VIII " 45 3
畢業研究項目I " 45 3
畢業研究項目II " 4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