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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維持經第43/2015號行政命令給予“Fidelidade Macau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現時的中文名稱為“忠誠澳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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