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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6/2014號行政法規《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第6/2014號行政法規的附件

在經第6/2014號行政法規核准的《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中增加本行政法規附件所載的物質,該附件為本行政法規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件

(第一條所指者)

加入第6/2014號行政法規所附清單的部分

中文名稱 葡文名稱 英文名稱
蘇丹紅 Corantes Sudão Sudan Dyes
硼砂或硼酸 Bórax ou ácido bórico Borax or Boric Ac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