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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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適用於二百五十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業務經營執照的規定。
立法會:
———
附註:印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第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6/2016號行政命令:
第1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