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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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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2016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一標段及第四標段的公證合同修訂本。
第54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經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448/99/M號訓令
核准的《特快專遞公共服務規章》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