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第二副刊
第三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 訂定價值明顯低微的債權金額。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大學—機電及實驗室裝修工程駐工地監察顧問及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40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管理的澳門半島(東北區、西北區及中區)行道樹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提供護理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管理的澳門半島(南區)行道樹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提供護理服務”的合同。
-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修改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以及第四款的表。
-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核准工商業發展基金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2016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懲教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 社會工作局的組織及運作。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 修改第10/2003號行政法規《法務公庫制度》。
- 懲教基金制度。
- 許可訂立執行“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醫院及輔助設施大樓樁基礎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澳門新監獄工程——第二期”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服務行政大樓樁基礎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36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壹臺數碼X光攝影系統”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醫療/化驗用氣體”的合同。
- 核准文化產業基金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修改第16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22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4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第1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高水平體育賽事獎金頒發規章》。
-
第17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體育賽事獎狀頒發規章》。
-
第17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
-
第17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文化局所舉辦的活動及服務、在其轄下不動產內批給經營商業區域及租賃空間、售賣印刷品和多媒體產品的《收費表》。
刊登日期:2015年12月30日
第三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27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43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44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25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1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9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減少第23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 增加第42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1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電子旅行證件製作系統的軟硬件升級”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澳門大學——S28教職員宿舍裝修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二樓及四樓健康科學學院濕型實驗室裝修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39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為澳門理工學院更換學生資訊系統”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行政公職局提供“政府數據中心運作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氹仔海洋大馬路廣場整治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47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7座位吉普車”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鮑公馬路17-17A號官邸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西望洋眺望台街17-43及71號官邸裝修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升降機類設備抽檢(2016年度)”服務的合同。
- 減少第7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筷子基E及F地段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監察延期”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氹仔大潭山雨水截流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交通監控設施地下管線提供調查服務(大堂區、風順堂區、嘉模堂區、路氹填海區及聖方濟各堂區)」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數據傳輸線路服務(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質素之調研(2015)」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購買交通燈控制器」的合同。
- 許可訂立「為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及內港客運碼頭提供旅客服務」的合同的附加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廢物處理設施的技術顧問”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環境保護規劃中期實施及成效評估研究”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尾水泵站的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購買澳門垃圾焚化中心重大備品”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財神商業中心6樓裝修工程”的合同。
- 修改第16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服務行政大樓樁基礎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青洲坊公共房屋第1及2地段建造工程——監察延期”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34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修改第33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提供“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中央收集站硫化氫在線監測的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澳門大學——土壤穩固暨疏排水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重建宏開宏建休憩區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膳食”的合同。
- 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其他街頭經營者及街市攤檔承租人繳付二零一六年全年度的費用及檢疫費用。
- 修改第24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旅遊局工作證式樣中“旅遊局”之英文字樣。
刊登日期: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