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6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臺灣藝術大學開辦的跨領域藝術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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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臺灣藝術大學
臺灣新北市22058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二、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理工學院
三、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跨領域藝術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跨領域藝術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研究方法 必修 54 3
藝術與人文思想 " 54 3
論文 " 108 6
 
學生須從下列選修科目中選讀六門科目:
展演策劃與行銷 選修 54 3
藝術教學與教材研究 " 54 3
藝術創意思維 " 54 3
設計美學與造形研究 " 54 3
藝術創意產業 " 54 3
藝術鑑賞與批評 " 54 3
創意教學行動研究 " 54 3
演奏風格與詮釋 " 54 3
表演藝術專題研究 " 54 3
視覺藝術專題研究 " 54 3
藝術教學專題研究 " 54 3
設計專題研究 " 54 3

註:

1)課程期限至少為兩年。

2)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30學分。

3)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4)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