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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4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護理學專科深造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有關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凡持有護理學或相關專業的學士學位,並具有至少四年護理臨床經驗的在職護士,均可報讀護理學專科深造課程。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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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護理學專科深造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疇:護理學

二、 課程期限:兩年

三、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

四、 授課形式:面授

五、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38學分

附件二

護理學專科深造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專業英語 必修 45 3
深造健康評估 " 45 3
健康社會學 " 45 3
健康推廣與教育 " 45 3
護理行政管理 " 45 3
 
學生須選讀下列任一專科:
心科護理 選修 120 8
老人護理 " 120 8
糖尿病護理 " 120 8
紓緩護理 " 120 8
腎病護理 " 120 8
重症護理 " 120 8
兒童及青少年護理 " 120 8
圍手術期護理 " 120 8
 
臨床實習 必修 72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