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1/201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1/2015

刊登日期:

2015.5.26

版數:

232

  •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摩洛哥王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相關類別 :
  • 行政長官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201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六十四條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摩洛哥王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