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以及第1/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六條第一款(十五)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下列設施:
(一)《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二)《永寧廣場自由波地》。
二、核准載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份的“氹仔東北體育中心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三、上款所指的收費表列入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的附件內。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體育設施 | 日間 每小時收費 |
夜間(1) 每小時收費 |
冷氣費 (每小時收費) |
全日收費 | 暖水泳池 每小時收費 |
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 |||||
室內體育館 | $50 | $100 | $200 | 冷氣 | — |
(08:00~18:00) | (18:00~23:00) | $2,400 | |||
網球場 | $30 | $50(1) | — | — | — |
壁球場 | $30 | 包括在內 | — | — | |
多功能室 | 小-$100、中-$200、大-$400 | 包括在內 | — | — |
註:
(1)夜間收費:夏季(6月至9月)由下午7時開始,冬季(10月至翌年5月)由下午6時開始。
體育設施 | 18歲以下或持頤老咭人士 | 公眾18歲或以上收費 | |
氹仔東北體育中心 | |||
壁球門票 | $ 30/小時 | ||
乒乓球門票 | $ 10/小時 | ||
網球門票 | $30/小時(日間) | $50/小時(夜間)(1) | |
足球門票 | $150/小時 | ||
羽毛球門票 | $20/小時 |
註:
(1)夜間收費:夏季(6月至9月)由下午7時開始,冬季(10月至翌年5月)由下午6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