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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0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確認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開辦的商業高等文憑(計量管理分析)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凡完成十二年學校教育而具備高中學歷者均可報讀本課程。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學
二、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聖公會(澳門)教育專業協會
三、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商業高等文憑(計量管理分析)課程
文憑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計學原理 必修 96 9
金融數學 " 96 9
經濟學 " 96 9
計量方法 " 96 9
企業金融 " 96 9
銀行學原理 " 96 9
計量經濟學導論 " 95 9
管理科學 " 95 9
商業預測 " 95 9
商業研究 / 金融試算表模組(任選一科) " 95 9

註:

1)課程期限為兩年。

2)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及遙距教育。

3)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4)各科目的總學習時數包括至少33學時的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完成作業、評估或其他學術活動。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葡文版本

第206/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確認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開辦的會計學高等文憑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凡完成十二年學校教育而具備高中學歷者均可報讀本課程。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香港薄扶林道香港大學
二、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聖公會(澳門)教育專業協會
三、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
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66號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會計學高等文憑課程
文憑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會計學概論 必修 129 12
商業法律 " 111 12
經濟學 " 111 12
統計學 " 111 12
中級會計學(一) " 129 12
管理資訊系統 " 111 12
中級會計學(二) " 129 12
管理會計 " 129 12
審計學 " 129 12
財務管理學 " 129 12
香港稅法 " 129 12
商業組織及組織行為學 " 114 12
商業英語 " 111 12

註:

1)課程期限為兩年。

2)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及遙距教育。

3)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4)各科目的總學習時數包括至少36學時的面授,其餘學習時數為學生完成作業、評估或其他學術活動等各類學習項目所需的時間。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