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建築業職安卡制度
- 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
- 設立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許可住所設於中國北京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分行。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日本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的正式英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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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財產簽訂《商業企業租賃公證續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