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日本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的正式英文文本。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