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葡文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2014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標的

一、本行政法規訂定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以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

二、核准《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該清單載於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件

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

(第一條第二款所指者)

中文名稱

葡文名稱

英文名稱

孔雀石綠

Verde malaquita

Malachite green

硝基呋喃類

Nitrofurano

Nitrofuran

已烯雌酚

Dietilestilbestrol

Diethylstilbestrol

氯黴素

Cloranfenicol

Chloramphenicol

三聚氰胺

Melamina

Melamine

蘇丹紅* Corantes Sudão* Sudan Dyes*
硼砂或硼酸* Bórax ou ácido bórico* Borax or Boric Acid*

* 附加 - 請查閱:第3/2016號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