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17/2013號行政命令:
第118/2013號行政命令:
第119/2013號行政命令:
第41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44/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16/2013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