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35/201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第15/2011號行政命令

第15/201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許可

許可“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Casino,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澳門銀河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六個兌換櫃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