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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51/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23/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漢語言文學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張裕

———

附 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士學位課程
學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第一學年

 

 

現代漢語(一)

必修

60

現代漢語(二)

"

60

文學概論

"

60

基礎寫作

"

60

中國現代文學

"

60

中國當代文學

"

60

 

 

 

第二學年

 

 

古代漢語(一)

必修

60

古代漢語(二)

"

60

應用文寫作

"

60

先唐文學

"

60

唐宋文學

"

60

元明清文學

"

60

 

 

 

第三學年

 

 

中國近代文學

必修

60

教育學

"

60

教育心理學

"

60

現代文學專題研究

"

60

港澳台文學

"

60

秘書學

"

60

 

 

 

第四學年

 

 

英語

必修

60

外國文學

"

60

新時期文學專題研究

"

60

美學

"

60

先秦兩漢散文專題研究

"

60

唐詩宋詞專題研究

"

60

演講學

"

60

 

 

 

第五學年

 

 

中學語文教學法

必修

60

古代小說專題研究

"

60

中國文化概論

"

60

教學實習

"

90

畢業論文

"

 

 

 

學生須從下列四門科目中選讀兩門:

 

 

語言學概論

選修

60

漢語語用學

"

60

近代漢語

"

60

比較文學

"

60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三年三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