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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5/201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三十五條第四款及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許可

廢止第5/2008號行政命令第2/2009號行政命令給予“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Casino, S.A.”)在“星際酒店”內名為“銀河星際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的二樓及五樓分別經營一個兌換櫃檯的許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