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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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013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簽訂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第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第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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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廢止八月二日第104/86/M號訓令、八月二日第105/86/M號訓令、八月十四日第141/89/M號訓令、六月八日第125/92/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二日第95/93/M號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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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41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於澳門國際機場“推廣誠信店之廣告媒體製作”的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