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核准《職業稅章程》的新M1/M1A格式印件。
- 廢止第20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款至第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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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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