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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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012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許可

許可經三月二十二日第88/99/M號訓令第30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在澳門開設分公司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Companhia de Seguros Fidelidade Mundial, S.A. — Ramo Vida”,中文名稱為“忠誠世界保險公司(人壽)”,更改名稱為“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 (Ramo Vida)”,中文名稱為“忠誠保險公司(人壽)”以及英文名稱為“Fidelidade –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Life)”。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