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7/2012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三十五條第四款以及九月十五日第39/97/M號法令第九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

廢止第12/2012號行政命令給予“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Galaxy Casino, S.A.”)在名為“華都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三個兌換櫃檯的許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