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29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9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0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0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0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0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29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印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印務局: